蔡培火(1889-1983),號峰山,雲林北港人。自小習漢文學,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畢業,先後於阿公店公學校及臺南市第二公學校任教,1914年因參與臺灣同化會而遭免職。後得親友資助留學日本,結交具臺灣意識之同好、活躍於文化活動場域,參與結社(新民會、臺灣文化協會等)之外亦辦報刊(《臺灣青年》、《臺灣新民報》等),也因此數度入獄。戰前蔡培火舉家遷至東京,戰後回臺任公職。然不論其身份如何轉換,對於臺灣白話字普及之志不改初衷,其以羅馬字寫成之《十項管見》最具代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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